滄州市政務服務中心、滄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
根據(jù)《事業(yè)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和《河北省機關事業(yè)單位干部調配辦法》(冀辦發(fā)〔2014〕40號)的有關規(guī)定,經上級批準,決定為滄州市政務服務中心、滄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選調4名工作人員,現(xiàn)發(fā)布公告如下:
一、選調原則
堅持“公開、公平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按照德才兼?zhèn)涞挠萌藰藴?,采取考試、考察相結合的方法,擇優(yōu)選調。
二、公開選調范圍及條件
(一)選調范圍
公開選調范圍為:全市事業(yè)編制在編在崗人員(含全額、差額、自收自支人員)。
(二)選調數(shù)量、崗位
此次共為市政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2人,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選調2人。具體選調崗位及條件詳見《滄州市政務服務中心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(三)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
1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熱愛祖國,熱愛社會主義,遵紀守法,品行良好;
2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修養(yǎng),愛崗敬業(yè)、清正廉潔,有較強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;
3、年齡在40周歲以下;
4、參加工作兩年以上,且有與所報崗位相適應的工作經歷(詳見《崗位信息表》);
5、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;
6、能熟練操作現(xiàn)代辦公軟件,具有較好的綜合文字基礎;
7、在本崗位做出突出貢獻,獲得市級及以上獎勵的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選調;
8、身體健康,能勝任選調崗位工作。
凡涉及到年齡、工作時間等需要確定時間的,計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3月14日。
選調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:從2016年3月14日 算起,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:
1、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;
2、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;
3、尚在新聘用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;
4、按照國家和河北省有關規(guī)定,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(guī)定的;
5、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6、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。
回避關系是指《河北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》第四十一條關于“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、直系血親關系、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,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、財務、紀律檢查崗位,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。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,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,也應當回避”的規(guī)定。
三、報名、資格審查
(一)報名辦法和時間
采取現(xiàn)場報名的辦法。
報名時間:2016年3月14日至15日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。
報名地點:滄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大廳F環(huán)島262號窗口(滄州市北京路與吉林大道交叉口)。
(二)資格審查
報名者需下載并填寫《滄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》(附件2)或《滄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》(附件3)一式兩份,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原件及復印件(其中,身份證復印件兩份),2寸近期免冠照片6張。除上述資料外,根據(jù)崗位不同還需提供下列材料:
報考人員需出具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推薦信、崗位證明及歷年度考核等次證明,編制部門出具的報考者所在單位的單位性質證明和報考者在編證明,報考滄州市政務服務中心聯(lián)合審批服務崗位的人員,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項目審批及服務工作年限證明,2011年7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需提供《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審批表》(復印件,加蓋檔案章)。具有市級及以上獎勵的需攜帶獎勵原件、復印件等材料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審查、報名。
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。
同一崗位的選調人數(shù)與該崗位報考人數(shù)的比例不低于1:3,報名人數(shù)達不到這一比例的,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。報考該崗位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。
四、考試
考試內容分為筆試、面試。
(一)筆試
1、筆試內容。筆試采取閉卷考試,重點測試報考者的相關政策理論水平、相關專業(yè)知識水平、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、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。
考試時限為120分鐘,滿分為100分。
2、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于3月18日攜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到市考試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??荚嚂r間、地點在筆試準考證上說明??忌仨毻瑫r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。
筆試結束后3日內在中國·滄州門戶網站、滄州人力資源網、滄州市政務服務中心門戶網站公布筆試成績。
(二)面試
1、面試人選確定。依據(jù)計劃選調人數(shù)與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的筆試成績排名,按不高于1: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,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。
2、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。
3、面試時間、面試地點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。
4、面試成績公布。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公布面試成績。
綜合成績,按筆試成績占40%、面試成績占60%的比例計算。
五、資格復審
根據(jù)選調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,按1:1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。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中國·滄州門戶網站和滄州人力資源網公布。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除現(xiàn)場報名提供的材料外,還需審核個人檔案。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如出現(xiàn)并列,依次以具有市級以上獎勵、筆試成績高者、學歷高者優(yōu)先的辦法來確定排名次序。在此后的體檢、考察、公示等環(huán)節(jié)發(fā)現(xiàn)問題需要遞補時,出現(xiàn)總成績并列的,也按此排名辦法確定。
六、體檢
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(huán)節(jié)。體檢人員名單在中國·滄州門戶網站和滄州人力資源網公布。體檢參照現(xiàn)行的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》。體檢費用自理。體檢不合格的,取消選調資格,并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。
七、考察
體檢合格者,確定為考察對象??疾煊墒姓苻k(公管辦)組織實施,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、道德品質、業(yè)務能力、工作實績等情況??疾觳缓细竦模∠x調資格,并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。
八、公示、辦理相關手續(xù)
體檢、考察合格人員,確定為擬選調人選。在中國·滄州門戶網站、滄州人力資源網和滄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。公示期間,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(jù),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選調人選資格;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,暫緩選調,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選調;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,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選調的,按有關規(guī)定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被選調人員試用期3個月。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調動,不合格的,取消調動和聘用。
九、有關事項
(一)凡考生未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、面試、資格復審、體檢、考察、報到等情況的,均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。
(二)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,在任何環(huán)節(jié),發(fā)現(xiàn)考生不符合選調條件,弄虛作假的,取消選調資格,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。
附件:
1、《滄州市政務服務中心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》
3、《滄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》
咨詢電話:
滄州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(公管辦)綜合科 2175007
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(yè)科 3206528
2016年3月7日